关于赢家集中申报2015海归人才创业支持资金的通知

2018-06-10 16:49  7247次阅读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鼓励和吸引海归人才创新创业,现将2015年度中关村示范区海归人才创业园、海归人才创业企业支持资金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注册地址在赢家伟业的企业,现可通过赢家伟业孵化器平台进行集中申报):
  (一)申报主体 
  1、企业注册于中关村示范区海淀园内;
  2、符合中关村示范区重点发展和扶持的产业方向;
  3、企业应由海归人才担任法定代表人,或海归人才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及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总投资的30%以上;
  4、企业为海归人才归国5年内(即2010年8月31日后归国)初次创办,且在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注册成立。
  (二)海归人才认定标准
  海归人才原则上均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及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等权威机构认定的留学人员;
  2、在海外国际知名企业或中国知名企业海外机构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各类人才;
  3、在海外定居一年及以上的外籍人才;
  4、长期侨居海外的华侨人才。
(三)有关申报材料
  1、创业启动资金申报材料
  (1)中关村海归人才企业创业启动资金汇总表(表8)、中关村海归人才企业创业启动资金申请书(表9),均加盖企业公章;
  (2)海归人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海归人才企业股权结构证明(如目前在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动,提供此章程涉及股本结构部分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若股权结构发生变动,请另附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4)海归人才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北京海外学人中心或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人员身份证明;海外国际知名企业或中国知名企业海外机构出具的工作证明;外籍人员身份证明;侨务部门出具的归国华侨证。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一项即可);
  (5)海归人才诚信声明(表10)。
  
  三、受理时间、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截止时间:2015年6月19日
  联系人:于美丽 刘方;联系电话:010- 62530000-8222
 
附件:有关申请表格
 
   此外,赢家伟业孵化器平台还可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海淀园创新资金、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北京市软件企业高级人才专项、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资金、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资金、中小企业创业服务楼支持资金、创业投资风险补贴资金、中关村小企业创新支持资金、中关村小企业创新支持资金、企业信用贷款扶持资金、海淀园创新资金等,欢迎需要申报的企业垂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