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雏鹰人才支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6-10 16:49  5909次阅读

各有关单位:
    接到中关村管委会通知,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雏鹰人才支持资金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主体
   海淀园管委会仅受理注册地址在海淀区内的企业申报。

   申报主体包括两类雏鹰人才:

(一)30周岁以下雏鹰人才(U30雏鹰人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所创办企业成立时间1年以上、3年以内(2013年6月1日-2015年5月31日期间注册);
  
   2.所创办企业是创业者在中关村示范区内初次注册企业,且创业者在企业注册时年龄不超过30周岁;
  
   3.企业注册实缴资本不低于10万元;
  
   4.获得过国内外知名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或同等级别奖项(如金奖、特别奖等)。若作为团队成员获得集体奖励的,企业创始团队中至少有获奖项目排名前三位的完成人之一。

(二)获得投资类的雏鹰人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所创办企业成立时间为1年以上,3年以内(2013年6月1日-2015年5月31日期间注册); 
  
   2.经各分园管委会、创业服务机构或投资机构推荐,所创办企业在中关村示范区内初次注册;
  
   3.所创办企业注册实缴资本不低于10万元;
  
   4.所创办企业获得投资机构或天使投资人(天使投资人须具有投资至少其他5家企业经验)投资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所占企业股份比例不高于30%。
   
   注:曾获得中关村管委会海归人才或雏鹰人才支持资金的,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请于2016年6月22日(周三)24:00前登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网站(www.zgc.gov.cn),点击项目申报—在线服务平台—2016年度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雏鹰人才支持资金申报,进行在线填报,逾期系统将关闭。
 
   2.申报企业需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
  申报U30雏鹰人才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公司章程(需加盖工商局备案章)、验资报告、挑战杯等其他创业大赛获奖证书等。
  
   申报投资类雏鹰人才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需加盖工商局备案章)、验资报告、有关投资协议及资金入账凭证,如获天使投资人投资,需提供该天使投资人投资其余5家企业的投资协议等。

三、报送要求
  
   请各申报企业将系统填报生成的申报材料(企业资金申请书及上传的所有附件材料)打印一式2份,分别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同时提交《雏鹰人才企业创业启动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纸质材料请用夹子或文件袋装好,不用装订。

四、申报受理

(一)受理时间网上系统填报截至时间:2016年6月22日(周三)24:00;
  
报送至海淀园管委会截至时间:2016年6月27日(周一)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联系方式
  
   海淀园管委会联系人:吴茜;联系电话:88499649。
  
   地址: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东617室。
   
   电子版材料可发送至邮箱:rczxzj@126.com,并抄送发至19282482@qq.com,邮件请命名为“企业全称-雏鹰人才申报材料”。
   
   赢家伟业科技孵化器推荐人:于美丽  联系电话:010-62530000-8222

 

 

海淀园管委会
                               2016年6月12日

 

附件1:雏鹰人才基地创业启动支持资金申请书.doc
附件2:雏鹰人才企业创业启动资金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