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中关村示范区海外人才创业服务及支持资金的通知

2018-06-10 16:49  6035次阅读

各海外人才创业服务机构及海外人才创业企业:

    为鼓励和吸引海外人才到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简称中关村示范区)创新创业,进一步降低海外人才创新创业成本,优化中关村国际化人才发展环境,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业服务平台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5〕61号)及《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秀人才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6〕14号)规定,现将2016年度中关村示范区海外人才创业企业及海外人才创业服务机构支持资金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海外人才创业服务机构    

   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成立,经中关村管委会认定的中关村海外人才创业服务机构。
 
 (二)海外人才创业企业


   1、海外人才原则上均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及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等权威机构认定的留学人员;
(2)在海外国际知名企业或中国知名企业海外机构工作两年及以上的各类人才;
(3)外籍人才;
(4)长期侨居海外的华侨人才;
(5)其他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海外人才 。

   2、海外人才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海外人才在中关村示范区内初次创办企业,注册时间1年以上5年以内(2011年6月1日-2015年5月31日期间注册);
(2)符合中关村示范区重点发展和扶持的产业方向;
(3)企业应由海外人才担任法定代表人,或海外人才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及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总投资的30%以上;
(4)企业注册实缴资本不低于10万元。
注:曾获得我委海外人才创业启动支持资金或雏鹰人才支持资金的,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请于2016年7月25日(周一)24:00前登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网站(www.zgc.gov.cn),点击项目申报–在线服务平台–2016年度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海外人才创业支持资金申报,进行在线填报,逾期系统将关闭。(注:线上填报时,非必填项的栏目自愿填写,对申报审核结果无影响)
    (二)申报单位需按照申报工作指南(附件3)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及准备相关纸质版材料。

三、申报受理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时间
    1、网上系统填报时间:申请中关村海外人才企业创业支持资金及申请创业类中央“千人计划”企业配套支持资金线上填报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周五)9:00–2016年7月25日(周一)24:00;申请中关村海外人才创业服务机构支持资金线上填报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周二)9:00–2016年7月25日(周一)24:00
    2、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7月29(周五)17:00

(二)报送地址
中关村海外人才创业园协会(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号楼2245室)

(三)赢家伟业联系人

  于美丽经理 
   电话:010-62530000-8222 


 中关村管委会人才资源处
                             2016年7月7日
 

相关附件:


·附件:1.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业服务平台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5〕61号)

·附件:2.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秀人才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6〕14号)

·附件:3.申报工作指南(请申报单位认真阅读)

·附件:4.中关村海外人才创业服务机构及海外人才创业园协会联系方式

·附件:5.申报单位需下载并填写的有关表格